看热讯:甘咨询: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3)第310016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
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
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如
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
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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